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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拍卖烂尾地统一货币补偿
本报讯 (记者王亮 通讯员穗房宣)昨天是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第14个局长接待日,市国土房管局刘仲国副局长在该局信访咨询中心接待群众来访,接访至下午2时才结束。据统计,昨日来访群众约有90人。刘仲国接待信访案件共计32宗,主要涉及住房保障、办理房产证、房屋拆迁安置、房地产市场管理等问题。
回迁房办证有讲究
徐先生等人来访反映,1986年回迁到越秀区湛塘路已经20多年,但一直未能办理房产证。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有关人士表示,根据市政府已出台《关于解决我市历史遗留办理房地产证问题的若干意见》,目前该局正在收集群众的办理历史遗留问题房产证调查表,分类登记、调查处理,统一研究解决办法。
家住越秀区的钟女士表示,他们兄弟姐妹4人原先都住在母亲的房子中,1996年房子拆迁,2000年回迁。每人都拿回了一套回迁房,他们中3人收楼入住了多年,但一直没拿到房产证。另1人在香港一直没有回来收楼。市国土房管局有关人士表示,按规定必须全部收楼了以后才能办房产证,要了解情况后再来解决。
廉租户因病换房需有证明
目前租住在天河区棠德花苑的何先生说,他有心脏病但感觉现住处的噪音很多,让他身体很受不了。
何先生拿着中山三院的病历单,要求能调廉租房。他表示,去年跟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有关领导已反映过该问题,被安排到金沙洲新社区。何先生觉得金沙洲新社区很好,但离急救医院起码要一个小时车程。因此他要求调往大塘小区,因为附近有海军、陆军、省中医二院等3间大型医院,就医比较方便。
刘仲国表示,如何先生反映情况属实,可进行调换。但必须出示相关的医院关于病情与居住环境要求的证明。
烂尾地有明确处理原则
已拍卖的文昌南路烂尾地拆迁户就拆迁补偿问题上访,同时希望能够回迁。刘仲国表示,目前在册141宗烂尾地块已有明确的处理原则和政策,各相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积极推进我市烂尾地块的处置工作。对于已通过司法途径处理的烂尾地块,坚持统一货币补偿的处理方式,拍卖所得的资金优先偿付被拆迁人补偿款、临迁费本金、购房小业主的补偿等相关费用。
对于对被拆迁房屋属于被拆迁人及其配偶唯一的产权住宅的,还可优先申请租住或购买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或限价房。被拆迁人应服从司法裁决。当事人有权了解有关政策法规,同时也要理解政府已经尽最大努力保障了被拆迁人利益, 遵循正常程序表达自身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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