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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 2008-06-19

无房产证就不供楼维权业主被告上庭

  本报讯 (记者练情情)以为业主维权出名的广州白云区畔山花园业委会主任李迎秋昨日站上了越秀区法院的被告席,该楼盘开发商以李迎秋未按时还贷为由,欲回购其房产,将其在业主名单中“除名”。

  一年前,李迎秋由于质疑开发商4年没有办理房产证,采取停止还按揭款的方式进行抗议,被银行告上了法院,开庭当日在赴越秀区法院途中被人砍伤。后来,该案以原告撤诉终结。一年后,已经伤愈的李迎秋又被开发商告上法庭。畔山花园的开发商广州×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称,因李迎秋不按时向银行还贷,其作为担保人已经向银行付清了李迎秋所欠贷款,×地房地产诉请法院判其享有李迎秋所购房产的处分权。

  对此,李迎秋则答辩称,自己按规定自2004年4月20日开始还贷,已归还了34期,累计归还到了2007年的2月20日。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原告最迟应于2006年8月2日,也就是他收楼后的两年内办妥房地产权证。但开发商至今还没把他的房产证办下来,违约在先。

  目前,李迎秋已基本康复,但脖子上留下了一道明显的刀疤,右脚的筋断了,无力跑步和上楼梯,他在庭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现在还经常收到恐吓电话,已经很久不敢回畔山花园的家了,而是住在租的简陋的房子里。但他表示,自己一定会将业主维权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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