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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堂红论市
满堂红(中国)置业有限公司广州公司 研究部 肖文晓 2008-06-03

灾后住房重建,开发商比政府更在行

  大地震之后,灾后重建成为各界共同关心的一个话题。社科院的曹建海先生首先向房地产商人发难,“灾后住房重建绝不能引入开发商。”而在看到曹先生的观点之前,恰好有房产编辑询问我对灾后重建该不该让开发商参与的看法,我初初觉得这个问题有点复杂,因为我不清楚编辑所指的灾后重建究竟是指哪方面。因为我知道,在一片废墟上推倒重来,除了住房,还有很多的公共配套设施,是不能一概而言的。让开发商来建没有利润的公共设施显然不可行,当我把范围缩小到住房这一块之后,正好看到了曹先生的高论,观点与我所想的有很大的不同,我认为:灾后的住房重建,开发商比政府更在行。

  曹先生旗帜鲜明地反对开发商参与重建理由有三:“第一,他们是城市规划的专门破坏者。第二,他们是制造垃圾建筑的推动者和最终的控制人。第三,房地产开发商是官商勾结、铁三角的经济核心。”这三个理由不能说完全没有道理,但显然有些似是而非,不仅极端化了开发商的负面影响,也高估了开发商的能力。单从上述三条理由来看,决定权和控制权都不在开发商手里。再说了,如果开发商的存在完全是负面的,这么多年的房地产市场岂不是个笑话。改革开放出现这么大的“过错”,用《功夫》里面冯导的话就是:“还有王法吗?还有法律吗?”。在我看来,“开发商比政府在行”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  开发商具有良好的成本控制能力。

  商人就商人,商人的目标就是追逐利润,而追逐利润最常见的途径就是以最小的成本获取最大的收益。特别是在竞争成熟的市场领域,在价格差不多的情况下,谁能把成本降下来,谁就能活得更好。而政府对此显然并不在行,这从政府采购的现状即可得知。在这次赈灾中,红十字会的“天价帐篷事件”不管真假,其所反映的社会现象绝不是空穴来风的。

  当然,对于这一点有些人也许会有疑问:包括曹建海先生在内的许多人认为,开发商的逐利心会推高房价,与其让开发商在中间牟利,为什么不省去这一道程序?我认为,这有些把事情简单化了。照此类推,你会发现很多的行业都没有存在的空间了,比如地产中介,比如人才市场,而事实上这些行业却在蓬勃发展。市场经济越是发达,分工越是明确,这是效率原则所决定的。再举个建房的例子,现在开发商1000元/平方米的装修标准,普通人可能要1500元/平方米才能装到,这就是规模化、集约化在成本控制上的优势。

  而且,既然是灾后重建,政府显然不会让开发商率性而为。限制套型、限制最高价格、限制销售对象(灾民)、竞争地价、竞争房价的“三限双竞房”也许是一个出路。

  第二,  开发商具有成熟的住房开发经验。

  “术业有专攻”。房地产开发是一个系统工程,绝对不是几张设计图纸和几个建筑工人那么简单。从初期的规划设计,到中期的建筑质量监控,再到后期的园林美化和物业管理,已经有了成熟的房地产开发经验的开发商显然比政府更了解人们想住的是什么房子。很简单的道理,如果开发商盖的房子不讨人喜欢,他就会卖不出去,而政府并没有这方面的经验。

  我们看到,政府过往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总是存在某些不尽人意的地方,而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住房的要求已经不仅仅是集体宿舍一样的居住那么简单,还要讲究美观、舒适度以及绿色环保等。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灾后的住房重建也应该分门别类:正如这个社会的贫富差距一样,灾民的受灾情况以及各自的经济实力也不一样,住房问题的解决也不能一刀切。除了针对中等收入人群的“三限双竞房”外,针对中低收入困难人群的经济适用房以及廉租房构成的住房保障体系同样不可缺少。

  肖文晓个人博客http://blog.mytophome.com/blog/webblog/indexBlog.do?user.userId=2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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